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公安局委托,就洛阳市公安局案管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洛阳市公安局案管系统硬件设备采购项目,洛政采代[2017]130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政采代[2017]130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预算金额515100元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4.1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采购服务器9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2工期(竣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4.3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五、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采购,支持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2)供应商可以是生产商或经销商(代理商),供应商为经销商(代理商)的,所投产品须出具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
(4)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七、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8日18:00(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不少于5个工作日)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九、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采购)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供应商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其次点击“招标(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每份300元(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开具从洛阳市税务部门领购的正式发票)。支付完成后最终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进行报名。(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0379-69921072,63922311)。
十、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11日16:00。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四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 洛阳市会展中心A区5楼)。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313374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四楼(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西侧)
联系人: 程海玲(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工作证编号:Lyszfcg0104)
电话:0379-60168155
电子邮箱:lyzf0379@163.com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