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ZB-2017-03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鹤壁市钜桥南污水处理一期(2.5万吨/日)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已由豫鹤淇滨城建〔2017〕01727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鹤壁市钜桥南污水处理一期(2.5万吨/日)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鹤壁市钜桥南污水处理一期(2.5万吨/日)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钜桥镇。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招标范围:鹤壁市钜桥南污水处理一期(2.5万吨/日)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财务状况(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和资信良好,提供近三年具有相应资质的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2016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期内)。
3.5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污水处理2.5万吨/日(含)以上工程监理业绩至少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 月27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10日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5.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示。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此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韩先生
联系电话:139039255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392-3277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