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干警和派遣制书记员购买意外险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干警和派遣制书记员购买意外险项目,采购人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新润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干警和派遣制书记员购买意外险项目;
1.2采购内容: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干警和派遣制书记员购买意外险含猝死责任,参保人员约724人,每人保费不超过250元,具体费用按实际人数据实结算;
1.3合同履行期限:1年
1.4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应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2.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以下渠道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且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作为最终评审依据: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2.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分公司(支公司)可以参加投标,本文件中需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签字、授权等,可以由分公司(支公司)负责人出具。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时间:2025年4月3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邮箱发送。供应商将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及联系方式(含委托人姓名、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以PDF的格式发送到hnxrzgczx@163.com邮箱。
3.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4、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4.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 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新润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803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
联系人:庞女士
联系方式:0371-639302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新润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803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155169957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5516995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