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 正文

2024年漯河卷烟厂设备零星维修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浏览量:877  发布时间:2025/4/2 15:58:00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委托,就2024年漯河卷烟厂设备零星维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漯河卷烟厂设备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二、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办事公开栏上发布。

三、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2025年4月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室

四、评标结果信息: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宏华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单价合计):47750.79元

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完成之日起12个月。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响应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鑫隆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单价合计):53045.67元

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完成之日起12个月。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响应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世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单价合计):48874.50元

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响应

第四中标候选人:旭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单价合计):55495.00元

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完成之日起12个月。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响应

第五中标候选人:漯河爱特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单价合计):55149.81元

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完成之日起12个月。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响应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宏华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单价合计):100057.35元

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完成之日起12个月。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响应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世峰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单价合计):103246.33元

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响应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中信机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单价合计):97748.00元

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响应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办事公开栏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

地  址: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518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95-267713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凯利国际中心A座28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371-56505020;0371-66686885

投诉受理部门: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卷烟厂规范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95-2677025

七、公示时间:2025年4月3日至 2025年4月8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