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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检测试剂(一)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浏览量:2333  发布时间:2025/3/27 17:13: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XDEC-A20250309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检测试剂(一)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3月14日

5.评审日期:2025年3月27日

二、成交情况

成交人:河南恒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价:人民币629800.000元

成交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东方路66号3号楼2层253室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日内供货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标准

三、评审专家名单:刘合山、李世林、程春荣(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计取)计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

收费金额:10706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郑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郑州市中原西路96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0371-67135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

联系人:李静、曹振雨

联系方式:0371-66681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曹振雨

联系方式:0371-66681093

 

发布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