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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顶·御景园3#地块住宅项目景观绿化设计

浏览量:1727  发布时间:2017/7/21 15:04:00
山顶·御景园3#地块住宅项目景观绿化设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山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山顶·御景园3#地块住宅项目景观绿化设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顶御景园3#地块住宅项目项目位于河南省航空港区鸿运路以南,郑港二街以东,凌霜北路以西,郑港二路以北的围合地块,建设规划用地46187.5㎡,为政府规划二类商业住宅居住用地。紧邻郑州市交通规划地铁二号线,郑州至新郑机场轻轨,交通便利,周边有正弘中央公园,万科魅力之城,中建森林上郡等高品质商业大盘,区域位置良好;毗邻港区政府兴建的中央公园,环境优美。 2.2 工期(设计周期)要求:方案设计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2014年1月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 21日至2017年 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5:00时-18:00时,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等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格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单位,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山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鲁老师 电 话:0371-6015164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811室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39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