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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勘查设计招标公告

浏览量:1654  发布时间:2017/7/21 11:55:00
通许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勘查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许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勘查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通许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许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勘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通许县境内 2.2项目规模:涉及3乡镇16个行政村,新解决1.9743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2.4项目总投资额约1200万元,本次招标金额40.15万元。 2.5勘察设计周期:共计4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工程审批所需的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工作。包含该项目现场工程勘察、输供水管线测量、水文地质勘探、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期间相应的施工现场服务等,并进行技术交底、派驻工地设计代表、设计变更、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相关部门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在相应各专业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投标人2014、2015、2016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公司不够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5)投标企业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公开,投标人的报名和开标时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应是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的人员(以网上公示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查询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7年7 月21日至 2017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5013室 9 窗口持以下证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弃标处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通许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通许解放路中段 地 址:开封市北土街9号院8号楼 联 系人: 武先生 联 系 人: 宋先生 电 话: 0371-24991660 电 话: 0371-23388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