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广场和新世纪广场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ZB-2017-027
一、招标条件:
高铁广场和新世纪广场改造工程监理已由淇滨园林【2017】19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园林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高铁广场和新世纪广场改造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鹤壁市境内;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招标范围:高铁广场和新世纪广场改造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2.5 监理服务周期: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7 投资金额:约20万元(实际费用按工程造价*中标价的费率结算);
2.8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电力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且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投标人自2014年7月1日至今类似市政工程总投资不少于2500万的监理业绩至少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共信息平台中标公示截图);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在本公告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7月21日至2017年07月27日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网站附件下载:【附件一: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10日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电子扫描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或上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逾时不予受理。
5.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示。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此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区园林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92-21365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92-320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