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GC-F2017135 许昌市魏都区农业和水务局“许昌宇华实验学校、宋庄社区污水处理站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昌宇华实验学校、宋庄社区污水处理站工程 已由许昌市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魏发改【2017】3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魏都区农业和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CGC-F2017135
2.2项目建设地点:延安路幸福渠;
2.3规模:新建污水处理站2座,其中许昌宇华实验学校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430m,宋庄社区污水处理站污水管网370m;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变更及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招标控制价:6148416.42元;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设一个标段;
2.7工 期: 100 日历天;
2.8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3.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均可参与报名。
4.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btb.com)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下载: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5.2施工图纸下载:按照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所给的网址自行下载。
5.3投标人在递交纸制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 8 月 11 日 09 时 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二 室(许昌市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公共资源大厦三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4 未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上发布。
8.招标人
招 标 人:许昌市魏都区农业和水务局
地 址: 许昌市天宝路中段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74-2123169
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东城区创业服务中心D栋709室
联 系 人:辛女士
联系电话:13598978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