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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道路交通信号灯电源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浏览量:3357  发布时间:2017/7/20 17:26:00

城区道路交通信号灯电源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城区道路交通信号灯电源改造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就绪,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城区道路交通信号灯电源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河南省濮阳市;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4、投资金额:约82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质量标准:合格;

7、工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并且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类似业绩不少于一份。(附施工合同)。

4、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时间须在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5、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名程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报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至濮阳市华龙区振兴路中段赛博大厦806室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资料。报名后不得更换报名资料,否则按废标处理。

注:以上证件、文件、证明、承诺书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否则拒收)(复印件必须胶装,不接受活页装订或书夹形式),封皮注明投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中原油田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黄先生

联系电话:0393-4821510转39055

招标代理:河南省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67016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