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偃师市中心城区首阳山片区太和路(汉魏路-滨河路)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偃公建【2017】014-1号
二、通知内容
原公告:3.9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的社会保险,以上人员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否决其投标;
第四项 招标文件的获取第14条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委托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提供电子查询网页版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并提供查询地址)。
变更为:3.9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的社会保险,以上人员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否决其投标;
第四项 招标文件的获取第14条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被委托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提供电子查询网页版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并提供查询地址)。
其余不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偃师市华夏路与祥和巷交叉口东
联系人:曲先生
电 话:0379-6966655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837999120
邮 箱:hnhhl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