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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普惠路第二幼儿园教室和入户花园等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浏览量:2370  发布时间:2017/6/5 16:17:0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第二幼儿园,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普惠路第二幼儿园教室和入户花园等改造项目施工  

2.2 项目概况:郑东新区普惠路第二幼儿园教室墙壁隔断拆除,幼儿园地面改造,新建花园等其他零星改造项目。  

2.3 项目概算:约170万元。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特殊情况按甲方意见延长。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投标企业2016年5月以来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要求:企业2014年5月1日以来在建或已完成的类似的维修改造工程业绩;  

3.3.2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具有2014年5月1日以来已完工的类似的维修改造工程业绩;  

3.3.3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必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竣工验收报告【包含验收单位(至少包括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等单位)的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验收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报告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三者项目经理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效的更换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具有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6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报名单位2016年5月以来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8省外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  

3.9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06月05日09时至2017年06月09日17时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10 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报名资料按以下顺序整理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的与报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  

4.1.2企业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1.3 企业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1.4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职称证、与报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报名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1.5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  

4.1.6提供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方为有效),内容涵盖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4.1.7省外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1.8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1.9 投标人需提供可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  

4.1.10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10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投标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 “投标单位注册所在省(直辖市)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3、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4、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5、社保证明为报名单位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6、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报名方式及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6月05日至2017年06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携带4.1条款要求中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前来报名。  

4.2.2报名地址:郑州市商都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4.2.3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普惠路第二幼儿园  

招标代理: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东新区商都路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韩先生  李先生  

电    话:0371—8881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