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原阳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招标人为原阳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报名参加。二、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原阳县公安局业务装备采购项目;2.2招标编号:原交采2017GB45号;2.3采购内容、标段划分及预算价:本项目共分六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一标段:电警抓拍单元、数据处理服务器、警亭等业务装备一批,本标段预算价为59.826万元;二标段:执法记录仪数据管理平台1套,本标段预算价为40万元;三标段:制证一体机、签注机等装备一批,本标段预算价为50.325万元;四标段:执法培训桌椅一批,本标段预算价为9.828万元;五标段:攀登工具包、反光衣等装备一批,本标段预算价为33.095万元;六标段:探照灯、升降工作灯等装备一批,标段预算价为84.46万元;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6质量要求:合格。三、投标人资格: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7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3.8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商也可以是经销商;3.9第三标段投标人所投制证机、签注机产品应符合河南省居住证制证设备技术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制证设备、签注设备等与河南省流动人口暨居住证管理系统对接测试报告原件;投标人须提供制证机、签注机原厂对该项目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3.10第五标段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内具有警用装备经营范围。3.11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屏加盖公章);3.12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需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且在有效期内);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7月20日至 2017年7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 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报名,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通过的按废标处理。4.2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1、授权委托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4.3 报名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窗口 (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财政局西配楼) 4.4 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16日9时30分5.2开标时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评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六、发布公告的媒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七、招标联系方式招 标 人:原阳县公安局地 址:原阳县黄河大道西段联 系 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373-72995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寿丰街50号A座28层联系人:赖先生电 话:0371—56505021 1773717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