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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浏览量:1931  发布时间:2017/7/20 9:26: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已经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城市【2017】361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京港澳高速东、姚桥路南、魏河北区域。

2.3 工程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能力为15万吨/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15万吨/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工程的详细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审、施工、验收等相关服务。

2.5 勘察、设计周期:勘察周期20日历天,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中间成果资料;设计周期为45日历天,服务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个标段 ,郑州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5业绩要求:企业自2014年7月1日以来具有新建或扩建15万吨/日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上述材料中不显示15万吨/日及以上相关数据的,以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3.6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7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7月20日至 2017 年7月26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进行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时由各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及所在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到报名现场采集相关信息(一经报名不得更换),同时对投标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核对,具体报名提交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

(4)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由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近3个月);

(6)2014年7月1日以来具有新建或扩建15万吨/日及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上述材料中不显示15万吨/日及以上相关数据的,以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企业法定代表人带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9)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相关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二套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郑东新区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方 式:0371-55326860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6号东方鼎盛中心A座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娄先生、王先生

电        话:0371-63976218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C座2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