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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中心城区首阳山片区津阳路(G310国道-滨河路)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浏览量:1567  发布时间:2017/7/19 17:30:00
1.招标条件 偃师市中心城区首阳山片区津阳路(G310国道-滨河路)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偃师市中心城区首阳山片区津阳路(G310国道-滨河路)建设工程 2.2项目概况:该道路主路长约2180米,辅路长约2197米,红线宽度100米,道路断面形式为4m(人行道)+6m(非机动车道)+2.5m(机非隔离带)+16m(机动车道)+61m(景观绿化带)+6.5m(非机动车道)+4m(人行道),施工内容包含道路、排水、电力、弱电、照明、交通工程 2.3招标编号:偃公建[2017]013-1 2.4建设地点:偃师市中心城区首阳山片区津阳路 2.5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约6000万元 2.6标段划分:共计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工期要求:13个月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3.2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项目经理须提供2014年01月01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以来以本企业名义承担过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以及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 3.4 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书以政府部门颁发的为准),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14年05月-2017年05月连续三年及以上的社保凭证,劳动合同; 3.5 须提供企业在2014年01月01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至少一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以及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 3.6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五大员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的2014年05月-2017年05月连续三年及以上的社保凭证; 3.7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8须提供企业2014年-至今期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承诺函(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明确时间,格式自拟); 3.9无不良行为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查询内容: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提供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3.10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11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7年07月20日至2017年0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西北附楼) 4.3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备案信息。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有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凭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职称证、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业绩)、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劳动合同和社保凭证)、企业业绩、五大员(岗位证书、劳动合同、社保凭证)、财务审计报告、相关问题承诺书、无失信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外省企业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网页截图; 注:本公告中的社保凭证以在本单位缴纳的2014年05月-2017年05月连续三年及以上的社保凭证,以网页下载版或社保中心出具的社保明细表为准。 上述证件审查原件,留清晰的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建造师继续教育证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接纳。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通过的单位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5.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 08 月11日上午 10 时 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偃师市华夏路与祥和巷交叉口东 联 系 人:曲先生 联系电话:0379-69666557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29号321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9-68623586 15537920348 电子邮箱:yidal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