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公安消防大队登高平台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7】051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息县公安消防大队登高平台消防车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采购人为息县公安消防大队,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对所投产品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息县;
2.2 招标范围:54米及以上登高平台消防车及随车器材;
2.3 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180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所投消防车必须取得国家消防车产品“CCC”认证,能在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3.3、54米及以上登高平台消防车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所投产品的制造商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54米及以上登高平台消防车中标合同三份(含)以上;
3.4、主要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五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单位,售后不退。
4.3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提供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度-2016年度),近三个月完税和社保证明(1月-3月),国家消防车产品“CCC”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所投报设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息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 址:息县千佛庵路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 系 电 话:17629991119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五楼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 系 电 话:18503761206
监督部门: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盖章)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6-5935027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