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信阳市看守所监控改造项目
2、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信阳市看守所监控及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详细参数可向采购方咨询);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3)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货物的安装及调试等工作;
(4)预算金额:9万元;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相应能力的的书面声明);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三、询价函递交
1、请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 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装订成册的询价函、授权委托书、公司资格要求材料及设备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到信阳市浉河区107国道信阳市看守所205 办公室。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cn/)网上发布。
五、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阳市看守所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107国道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方式:0376-6520935
附件:
序号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备注 |
1 | 传感器类型:1/3英寸CMOS; 像素:400万; 最大分辨率:2560×1440; 最低照度:0.01lux(彩色模式);0.001lux(黑白模式);0lux(补光灯开启); 最大补光距离:30m(红外); 补光灯:1颗(红外灯); 镜头类型:定焦; 镜头焦距:2.8mm; 镜头光圈:F2.0; 视场角:水平:90°;垂直:50°;对角:107°; 智能编码:H.264:支持;H.265:支持; 宽动态:支持; 内置MIC:支持; 报警事件:网络断开;IP冲突;非法访问;动态检测;视频遮挡;音频异常侦测;安全异常; 接入标准:ONVIF(Profile S & Profile T);CGI;GB/T28181-2022; 预览最大用户数:6个(总带宽:24M); 供电方式:DC12V/PoE; 防护等级:IP67;IK10 | 约88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