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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大湖村道路排水工程

浏览量:1518  发布时间:2017/7/19 16:46:00
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大湖村道路排水工程 招标公告 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大湖村道路排水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大湖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现委托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大湖村道路排水工程; 1.2招标编号:QYZZZB-2017-07; 1.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1.5质量要求:合格; 1.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3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5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投标人2014年07月01日以来有两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其中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至少一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7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出具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至少包含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按无效标处理。 2.9投标单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报名需提供下列资料: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持以下资料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本人持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持职称证到场报名;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6.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提供劳务合同和近1年 的社保证明; 7.2017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企业完税凭证及社保缴纳凭证; 8.符合资质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要求网页可查询,提供查询的网页中标公示); 9.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10.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证件须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 7月19日至2017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4.2报名地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15日上午9点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大湖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袁先生 135264076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齐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周先生 0371-55255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