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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2391  发布时间:2017/6/5 16:40:00

夏邑县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夏邑县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夏邑县妇幼保健院委托,现就该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夏邑县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2.2 采购编号:HRC-HNZB-2017-011;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约45万元,已落实;  

2.4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  

2.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一套;  

2.7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3供应商为生产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生产商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所投报的医疗器械应当是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符合相应的经营范围;  

3.4供应商需携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 在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街众旺路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  

4.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3、投标人资质要求”中要求携带的资料。  

备注:上述资料需验原件,留存盖报名供应商公章的装订复印件一套。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报名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在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夏邑县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370-6213413 0370-3039788  

采购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街众旺路行署国际广场C座4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638700817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