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的委托,就中国烟草科学数据中心(一期)机房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烟草科学数据中心(一期)机房改造项目
二、招 标 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三、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9:30时
开标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开标室
五、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优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2990775.69元;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3487956.80元;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国通信建设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3649526.78元;
投标工期:60日历天;
投标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烟草研究院网、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七、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人。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杨街2号
联系人:崔老师
电 话:0371-67672631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系人:邵女士
电 话:0371-60109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