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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关于龙子湖校区部分营业用房招租项目(二次)-公开招租公告

浏览量:782  发布时间:2024/12/11 17:05:00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现对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关于龙子湖校区部分营业用房招租项目(二次)进行公开竞价招租,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关于龙子湖校区部分营业用房招租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豫通力招【2024】第191号-2

3.标的概况: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关于龙子湖校区部分营业用房招租项目(二次),招租房屋坐落于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龙子湖校区校园内,具体情况如下表:

标段号

房屋编号

分布位置

使用面积(㎡)

年租金最低限价(元/年)

限定经营项目范围

1

ZHJY-3001A

后勤楼下

32.5

98163

金融服务业

2

ZHJY-3001B

后勤楼下

32.5

98163

金融服务业

6

ZHJY-3005

后勤楼下

33

100000

电子产品及配件、钟表的销售与售后、维修服务,眼镜配镜等。

各标段竞价报价须报第一年年租金,且不得低于上表年租金最低限价。租赁期内每年的年租金相同。

4.竞租人在参加本项目竞价前应自行现场考察,对竞价标的的房屋用途、房屋结构、占地面积、场地现状等充分了解并且没有异议,竞租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认可标的现状。设施、设备以及装修等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二、经营范围限制

竞租人应是能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师生员工校内日常生活提供配套服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不接受自然人参与竞租。经营范围为金融服务业和通讯、邮政服务业,不得经营其他项目,竞租人在响应文件中需明确具体经营范围和经营计划;严禁经营娱乐类(包括网吧、棋牌室、KTV、影像厅、游戏厅、电子竞技厅等)、培训类(包括就业、升学、出国及各类技能培训等)、膳食加工类(除经营西式快餐、咖啡、奶茶外,其它包括中餐、西餐、散装食品,一律不准现场加工、制作出售)以及其他对校园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服务项目及其他违法经营项目,不得做出对出租人声誉有不良影响的行为。经营活动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从事产生油烟污染超标、噪音污染等影响师生员工生活休息的经营项目;严禁使用明火;用电符合目前线路负荷要求;不得产生噪音、污染。

以后的经营中承租人必须能够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证照,证照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和租赁合同签署人一致,必须做到亮证经营,否则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三、租赁要求

①承租人在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全额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将所租房屋再另行租给第三方,按约定向出租人交纳租金。在经营期间所产生的装修改造、水、电、暖、燃气费用,物业费、税金、各项管理费用等所有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承租人全部承担。②承租人需要对商业用房装修的,其装修方案应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装修改造及门面装饰装修不得破坏房屋主体外貌和内部结构,符合消防安全以及房建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符合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材料环保标准、消防设计等相关标准要求,不得影响房屋使用安全,不得影响用电、用水、用气、用暖及网络运行等安全。③租赁期限内由承租人负责房屋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五、竞租人资格要求

1.竞租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机构。机构竞租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

2.竞租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机构竞租人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竞租人为自然人的提供银行出具的个人资信证明。

3.竞租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机构竞租人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竞租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书面承诺。

4.竞租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提供书面承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及股东,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租。机构竞租人提供加盖竞租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自然人无须提供。)。

6.机构竞租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时间应为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或自然人个人签名的查询网页截图);自然人竞租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个人信用”-“个人失信信息查询”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存在以上记录的竞租人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出租人或者代理机构有权对竞租人信用记录进行复查。

7.竞租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租不接受以往在经营中,有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拖欠租金或合同到期后未按要求将所租房屋腾退给学校等违约行为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六、竞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2024年1212日起至2024年1218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201号

3.获取文件时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到上述地点现场获取或将以上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hnstlzx@163.com,发送电子邮件的请与代理机构联系确认。

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竞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201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价响应文件,出租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管理办公室)》(http://www.zua.edu.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仅供参考,出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出租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6191270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201号

联 系 人: 王梦楠 王继辉

联系电话:0371-63393080 18738146897

邮箱:hnstl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