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瓦屋李新居供电配套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新银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编号
2.1项目名称:郑州瓦屋李新居供电配套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科学大道以南,瑞达路以东;
2.3招标编号:HZXCZB-HN1705;
2.4 投资额:约1081.3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
采购一标段:高低压电缆;
采购二标段:高压柜(不包括开闭内设备指定祥和电气)、低压柜;
采购三标段:低压封闭母线(含支架、始端箱、变容节插接箱及连接器);
采购四标段: 变压器;
2.7 交货期: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及规范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法律上和财务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具备相关营业范围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或制造许可证;
3.2 投标人需在国网河南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备案;
3.3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 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试验检验报告;
3.5 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必须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6 各投标人按所投标段需分别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电缆、高低压柜、母线及变压器实验的检测报告;
3.7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8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9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须提供近一年以来的企业完税凭证);
3.10 企业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至少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
3.11 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采购四标段可不提供3C认证证书。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19日至2017年07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北、东风南路东绿地新都会2号楼B座1704室)报名;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北、东风南路东绿地新都会2号楼B座1704室;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进行报名,(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近一年的劳动合同证明或社保缴纳凭证)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国网河南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备案证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C认证)、试验检验报告、近一年以来的企业完税凭证、企业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原件查验后退回,投标人所提供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如查实所提供虚假材料,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1日上午8: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西200米(民政厅西侧)格瑞芙精品酒店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新银科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67896057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瑞达路96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北、东风南路东绿地新都会2号楼B座1704室
联 系 人:赵女士、乔女士
联 系电话:0371-55190668 18137840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