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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港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港股IPO上市税务顾问服务项目 询比公告

浏览量:605  发布时间:2024/11/25 18:31:00

河南港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港股IPO上市税务顾问服务项目已具备相关条件,采购人为河南港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拟启动本项目的询比工作,特向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单位发布询比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港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港股IPO上市税务顾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GTYY-XB-2024003

3.采购范围: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及中国境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采购人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采购人在上市过程中已完成的和拟计划进行的重组交易或投资人引入安排,从税务角度进行分析并提供咨询建议,出具税务咨询报告;

(2)基于重组方案及税务影响分析,与采购人管理层讨论并制定税务优化的重组方案,并提出提升税务效益的建议,出具税务筹划咨询报告;

(3)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IPO过程中的税务咨询服务;

(4)完成应由税务顾问配合,与保荐人等采购人聘请的中介机构、金管局、人民银行、证监会、国资委、香港联交所、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机构的税务方面沟通、书面回复或解释;

(5)对采购人及其上市并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业绩期的税务合法合规情况进行尽调并出具尽调报告,协助采购人对不合规事项进行整改(如涉及);

(6)参照上市进程,履行/协助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等。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行业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采购人港股IPO上市工作全部结束之日后3个月止。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注:若分公司前来投标的,总公司和其他分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视为无效投标;每个总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公司前来投标,未经授权或授权多个分公司的均视为无效投标。如以分公司名义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且总公司需承诺对分公司的承担连带责任。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颁发的税务师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3.信誉要求:

3.1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3.2 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11月29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3 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供应商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询比采购活动,其响应无效。(查询时间为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注:对于供应商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或未显示查询时间的,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询比文件中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询比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网站,凭CA数字证书下载询比文件。入库及CA锁绑定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内《供应商入库指南》和《CA自助绑定/删除操作手册》。

2.询比文件售价0元。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询比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审时由评审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响应。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递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平台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2.线上电子文件制作及上传操作说明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平台手册”,电子文件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点击链接http://qh.hnhkgtz.com//进入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的交易主体,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登录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反馈(联系电话:0371-60870495)。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加密生成响应文件所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询比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询比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港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西北角兴港大厦C塔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371-56567893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号楼F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系人:花海燕、刘梦婷

电话:0371-68865960

邮箱:hnxd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