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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更换办公区廊道文化墙设计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浏览量:473  发布时间:2024/11/25 15:16:00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更换办公区廊道文化墙设计制作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ZHGDZB-2024-009
二、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更换办公区廊道文化墙设计制作项目

三、预算金额:

商品名称

单位

拟采购量

标包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更换办公区廊道文化墙设计制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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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对四楼办公区、二楼办公区廊道整体规划设计更新,墙面增加党建文化、单位文化、廉洁文化、精神文化建设等内容做区域划分优化设计更新,增加单位形象墙,荣誉墙,读书角等内容打造两点区域,运用现代感设计元素及全新材质工艺,优化升级提升单位整体形象。

2.招标范围: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设计、制作、安装以及售后服务等跟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供货周期:60日历天

5.质保期:一年

6.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7.服务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星港办公区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具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承诺提供所中标包商品与响应文件要求样品同标准同质量(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时需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应按照第五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粘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封面应显示项目名称、响应标段包、供应商名称、响应日期】

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请各投标供应商将报名所需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第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发送至zhgdqy1@126.com,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公对公转账至,户名:中和刚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新港大道支行;账号:41050111008000000274

3.方式:请各投标供应商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转账证明截图,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及时联系代理公司。

4.售价:100元

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星港办公区3号楼

、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评价时间:2024年12月06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星港办公区3号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十一、项目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樊鹏耀

联系电话:15637136000

代理机构:中和刚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春林

联系方式:18238125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