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新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选聘工程款支付担保机构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受郑州高新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郑州高新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选聘工程款支付担保机构项目组织询价比选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活动,现就本次询价比选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郑州高新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选聘工程款支付担保机构项目。
2、项目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项目概况:(1)五龙口城中村改造二期H01地块(原01-097-K01-02)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合同工期32个月,未支付合同金额3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借款;(2)五龙口城中村改造二期F02地块(原01-081-K02-04)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工期30个月,未支付合同金额25652.91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借款;(3)张五砦安置三期(M110-01-01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工期30个月,未支付合同金额50441.62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借款;(4)石佛合村并城U76-01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工期27个月,未支付合同金额60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借款;(5)西流湖B7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G57-02地块)-南流西,合同工期9个月,未支付合同金额18402.18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借款。
以上规模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为准。
4、采购范围:为五龙口城中村改造二期H01地块(原01-097-K01-02)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五龙口城中村改造二期F02地块(原01-081-K02-04)项目施工总承包、张五砦安置三期(M110-01-01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石佛合村并城U76-01项目工程总承包、西流湖B7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G57-02地块)-南流西共5个项目提供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及相关服务,保证金额为主合同剩余合同额的10%。
5、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履约结束。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出具的工程款支付保函满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7、保函出具时间:单个项目接到通知之日起 7 日历天内。
8、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二、询价比选信息
询价比选日期:2024年11月22日
询价比选地点: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17号楼24层会议室
询价比选小组成员名单:闫军、阎奇、宋艳芳
三、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河南诚建工程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东、金水路北11幢2207号
成交价(担保费率):2‰/年
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履约结束。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区及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出具的工程款支付保函满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保函出具时间:单个项目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历天内。
四、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高新城市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17号楼5层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1-89967997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17号楼24层
联系人:秦女士、袁女士
电 话:0371-65631666、0371-65632666
邮 箱:zzgxcsjs506@163.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