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对郑东新区吉瑞路便民服务中心等四个项目进行委托招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募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募代理机构为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条件,现对委托招商服务进行公开招募。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吉瑞路便民服务中心等四个项目委托招商服务
2.2项目概况:吉瑞路便民服务中心位于郑东新区吉瑞路南、松鹤街西,可租赁建筑面积2.79万㎡,目前空置面积2.79万㎡;明理路便民服务中心位于郑东新区姚桥路与明理路交叉口西南角,可租赁建筑面积3.55万㎡,目前空置面积2.6万㎡;徐庄街便民服务中心位于郑东新区商鼎路与徐庄街交叉口东南角,可租赁建筑面积1.85万㎡,目前空置面积1.75万㎡;博学路便民服务中心位于郑东新区博学路与学理路交叉口南50米,可租赁建筑面积3.36万㎡,目前空置面积1.61万㎡。
2.3招募内容:郑东新区吉瑞路便民服务中心等四个项目委托招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利用自身渠道资源开发意向客户,按照招募人确认的商务条件完成客户推介、商务谈判、合同签订工作,签约租金应满足招募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租金评估结果要求。
2.4商务条件:吉瑞路、徐庄街便民服务中心佣金标准为租赁合同约定的首期三个月租金,明理路、博学路便民服务中心佣金标准为租赁合同约定的首期两个月租金。应募人独立提供招商信息、谈判成功、租赁合同签订完成且商户缴纳首期租金(不低于三个月)后,招募人支付佣金的70%,商户进场装修后支付剩余的30%。
2.5招募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均有效,期间符合资格要求,并响应商务条件的单位均可应募并递交资格审查资料。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须的资金、人员和技术能力,不接受自然人推介(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
3.2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郑州市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3)。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详见附件4)。
3.4其他要求:
3.4.1应募单位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应募单位名称(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应募单位或自然人将被取消资格。查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募公告发布之后,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3.4.2应募单位应对本招募内容、商务条件及客户报备和认定流程作出满足性的响应(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5)。
4.资格审查文件的递交
4.1 时间:自2024年11月20日起一年内,均可递交文件。
4.2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大厦16层。
4.3 方式:确认参与本项目的应募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应募单位与其委托代理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应募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同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附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3.应募单位资格要求”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
公开招募有效期限内,即自2024年11月20日起一年内,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并经招募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审核符合“3.应募单位资格要求”的,均为合格应募单位。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募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元博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上发布。
7.1招募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应募,一经发现,有权取消应募单位资格。
7.2应募单位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应募单位递交资料视为对项目情况、商务条件、客户报备和认定流程均已知悉并接受。
8.客户报备和认定流程
8.1 递交应募资料,且确定为合格应募单位的,即为推介人;
8.2推介人微信关注“好睦邻商管”公众号,后台报备以下推介信息:
(1)推介人名称(推介人应为合格应募单位,不接受自然人推介);(2)资格审查文件扫描件(同招募公告4.3内容);(3)联系人及电话(需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如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4)被推介人名称(需为房屋租赁人):(5)租赁意向:拟租赁项目(不含房号)、面积、业态等。
8.3招募人与推介人签订委托招商合同;
8.4有效客户界定
(1)被推介人及其关联公司(存在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视为同一组客户,该组客户被不同的推介人推介,则客户归属于先在“好睦邻商管”公众号登记备案的推介人,其他推介人推介无效。
(2)被推介人如为自然人,其配偶、父母、子女视为同一组客户,该组客户被不同的推介人推介,则客户归属于先在“好睦邻商管”公众号登记备案的推介人,其他推介人推介无效。
(3)被推介人在租赁我司项目房屋时,签约主体(承租人)须为被推介人及其关联公司(被推介人为法人单位的情况)或其配偶、父母、子女(被推介人为自然人的情况)方为有效推介客户;
(4)推介人和被推介人不能为同一人或控股关系(推介人和被推介人之间持股比例达到50%以上视为存在控股关系)。
(5)被推介人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单位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包括招募人及其子公司员工及配偶、父母、子女)。
8.5推介报备保护期限定
(1)推介人线上报备后,被推介人在60个日历天内到访项目并缴纳承租意向金的,为有效推介(该时间为报备保护期);
(2)过报备保护期后,推介人可进行再次报备,若推介人未及时进行重复报备,期间客户被其他推介人推介的,则客户归属于第二推介人。
8.6成交有效性界定及佣金结算
(1)有效推介客户在“好睦邻商管”公众号报备后180个日历天内与招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的,为推介成功,正常结算佣金;如在180个日历天内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的,为推介不成功,不予结算佣金。
(2)如被推介人(承租人)租赁过程中,被推介人(承租人)提前退租且招募人(出租人)实际收取租金不满一年的(含一年),推介人应在被推介人(承租人)退租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返还招募人全部佣金的30%,如逾期退还的,每逾期一日,应向招募人支付未退款项日万分之【1】的违约金,直至清讫。
招募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278号基运投资大厦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1-56278717
招商团队联系方式
电话:0371-5627871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大厦16层
联系人:王先生 朱女士 陈先生
电话:0371-88811801
邮箱:LCZBDL04@163.COM
监督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278号基运投资大厦
电话:0371-86187006
2024年11月20日
附件1:
本人 (姓名)系 (应募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应募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应 募 人: (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电子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2:
具有履行服务所必须的资金、人员和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得资金、人员和技术能力。
特此承诺!
应募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信誉承诺书
我单位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郑州市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特此承诺!
应募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
我公司 (公司名称) 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特此承诺!
应募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实质性响应承诺书
我公司 (公司名称) 已充分了解本招募内容、商务条件及客户报备和认定流程,并对服务内容(利用自身渠道资源开发意向客户,按照招募人确认的商务条件完成吉瑞路便民服务中心等四个项目的客户引流、商务谈判、合同签订工作,签约租金应满足招募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租金评估结果要求)、商务条件(吉瑞路、徐庄街便民服务中心佣金标准为首期三个月租金,明理路、博学路便民服务中心佣金标准为首期两个月租金。我方独立提供招商信息、谈判成功、租赁合同签订完成且商户缴纳首期租金(不低于三个月租金)后,招募人支付佣金的70%,商户进场装修后支付剩余的30%)及客户报备和认定流程作出实质性响应。
如确定我方为合格应募单位,我方承诺按照上述内容及商务条件履行招商服务。
特此承诺!
应募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