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除雪设备租赁项目询价比选公告
1.询价比选条件
本采购项目河南高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除雪设备租赁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人为 河南高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各潜在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的询价比选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高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除雪设备租赁项目。
2.2项目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标段划分及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两个标段。
一标段:负责采购人管养区域内的冬季除雪工作,为采购人提供50铲车150个台班、180型平地机50个台班,并配备专职司机。在租赁期内,成交供应商全天随时随地接到采购人工作指令,随叫随到在规定时效内完成除雪任务。(台班数均为暂估,以实际为准。)
二标段:负责采购人管养区域内的冬季除雪工作,为采购人提供后八轮150个台班,并配备专职司机。在租赁期内,成交供应商全天随时随地接到采购人工作指令,随叫随到在规定时效内完成除雪任务。(台班数均为暂估,以实际为准。)
2.4租赁期:暂定为【121】日历天,自【2024】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2.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所需的服务。
3.2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3.4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询价比选活动。(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 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企业;以上须提供网站查询的相关材料,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其询价比选资格。)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询价比选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该网站上查询到的单位可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本次询价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询价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价比选者,请于2024年 11 月 19 日至2024年 11 月 21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到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17号楼24层)购买询价比选文件。逾期送达的资料将不予接受。
4.2 询价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缴费方式:现金(不接受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或对公转账,如采用对公转账方式,账户如下:
户名: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开发区支行
账号:7616 0155 10000 1433
(供应商转账时,请注明单位名字及项目名称,可简称)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 月23日 14 时 30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17号楼24层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价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媒体
6.1 本次询价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6.2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高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春兰路与文竹街交叉口
联系人:桓女士
电 话:0371-86221580
采购代理机构:郑州高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智慧产业园一期17号楼24层
联系人:秦女士、袁女士
电 话:0371-65631666、0371-65632666
邮 箱:zzgxcsjs506@163.com
202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