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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国际快递邮递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浏览量:458  发布时间:2024/11/15 16:52: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就国际快递邮递费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国际快递邮递费项目

二、采购编号:cwbm-2024-jz002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交易银行部在处理国际结算业务过程中,需向国外银行邮寄结算单据,单据包括发票、箱单、提单等,其中提单为进口方提取货物的货权凭证.为了保证单据寄送过程中的及时性及安全性,需采用专业快递公司进行单据寄送工作。项目预算期间为合同执行期(初步定为20250101-20271231,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快递费用按目的地区域计算,每单费用由180元至800元不等,按月据实结算,期限3年。

最高限价:详见磋商文件

(二)采购流程:

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1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如实提供2021年以来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货物/服务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等关键信息,如谈判小组认定提供材料不能完整覆盖上述信息,则可能被视为证明无效。合同或协议的买方必须为最终用户。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代理机构获得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磋商文件的领取

1、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 间: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1号纽科企业1号楼A座A424室现场领取或

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XX项目磋商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ZYGCZBCG@163.com,备注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售  价:30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报名咨询电话:0371-56271905

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如下资料: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要明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 被授权委托人需携带2024年01月份以来任意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体现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3. 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相应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依法缴纳的税收及社保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等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

(注:以上资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效资料,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进行发布。

、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00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8日14: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应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报送应答文件地点:中国银行焦作分行财管部607(河南省焦作市丰收路159号中国银行焦作分行)

、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391-8825110

举报邮箱:纪委办公室<jcbjz_ha@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丰收路159号中国银行焦作分行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地  址: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159号

邮    编:454000

联 系 人:訾女士

电    话:0391-8825019

电子信箱:财管部<cwbjz_ha@bank-of-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