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社会福利院(平顶山市福利彩票发行服务中心、平顶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食堂委托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社会福利院(平顶山市福利彩票发行服务中心、平顶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食堂委托管理项目
2、采购编号:HLZB-2024403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90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平顶山市社会福利院(平顶山市福利彩票发行服务中心、平顶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食堂委托管理(详见磋商文件);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一年;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
(4)服务地点:平顶山市;
(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设备故障和伤亡事故(提供承诺函);
4、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说明:(1)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2)网站查询页须完整显示网站名称标题及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并加盖单位章。(3)本项目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在招标过程中,采购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11月14日08时00分整至2024年11月20日17时30分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北渡镇凤凰小区6号楼商铺105号;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缴费方式:现金或转账;
5.其他有关事项:领取文件时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
六、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平顶山市社会福利院(平顶山市福利彩票发行服务中心、平顶山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平宝大道与吉祥路交叉口
联 系 人:臧先生
联系电话:0375-2239678
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科技园3号楼六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816689 13781816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