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鼎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智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洛宁县智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洁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洛宁县智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洁项目,HNDZ-2024-031;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洛宁县智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洁业务全包服务,其中主管经理1人,保洁员29人;
(2)预算控制金额:2050元/人/月,资金来源:自筹;
(3)服务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4日;
四、评审日期及地点:
评审日期:2024年10月25日;
评审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39号中和花园3幢3-2502;
五、磋商小组名单:丁博、张艳风、韦文涛(采购人代表);
六、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洛阳市宣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价:1950.00元/人/月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永泰街与翠云路交叉口紫荆花苑12栋1单元9楼901;
七、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支付金额:11934.00元。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智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宁县兴宁中路
联系人: 韦先生
电 话: 0379-65093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鼎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39号中和花园3幢3-2502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558808
河南鼎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