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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马庄乡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商业街东段道路改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869  发布时间:2017/7/18 18:15:00

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7】11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马庄乡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商业街东段道路改建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马庄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津县马庄乡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商业街东段道路改建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7】114号

2.3项目内容及要求:

 2.3.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含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

   2.3.2工程建设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3.3标段划分及内容:共分为1个施工标段,招标内容为马庄乡商业街东段道路改造工程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每逾期一天罚款伍万元整)。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承诺书);

3.6投标人近三年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2份;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份(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

3.7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应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止;

3.8依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7月18日至2017年07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购买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审核,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需要携带、提供任何资料。 

4.3 招标文件300元/份(含图纸、清单),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9:30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津县马庄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百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孟先生                      地    址:新乡市平原路与牧野路交叉口鸿达花园B座1504

联系方式:1384936891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603856626

8.监督部门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住建局 0373-7106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