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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心医院设备检测校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3004  发布时间:2024/4/15 17:33:00

一、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设备检测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信中医ZYGL【2024】001号  
三、项目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等级评审相关要求,现对院内44项设备提供检测校准服务(具体项目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项目的采购内容。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设施)的购置发票(任一设备);■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员)、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员)等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3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4.2、投标人提供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和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能力附表(能力附表需包含本项目检测内容)。

4.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的网页截图。

4.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投标。   

五、投标人报名要求: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24年4月 16 日至2024年 4 月18  日(北京时间)工作日的8:00 -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到信阳市新五大道太古广场A座10楼,河南中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5.2、投标人报名时携带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③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④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或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书及专业人员用工合同、⑤近三个月依法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⑥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⑦提供CNAS和CMA证书及能力附表(能力附表需包含本项目检测内容)⑧“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报名资料按以上顺序用A4纸复印装订,报名时需提交上述资料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

5.3、报名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备注:①上述条款应根据“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②对报名资料的资格初审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招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③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

六、开标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七、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信阳市中心医院所有。不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还。

八、本公告在《信阳市中心医院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中心医院

地址:信阳市四一路1号

联系人:裴先生、齐先生                  联系电话:0376-62515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376-6519688

地址:信阳市新五大道太古广场A座10楼

监督部门:信阳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376-6251760

 

信阳市中心医院设备检测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信中医ZYGL【2024】001号

 

一、控制价:50万元

二、服务内容:

2.1、校准依据为国家检定规程或校准规范。

2.2、具备出具招标项目校准证书的能力。

2.3、负责联系省、市两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完成全院强检类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

2.4、按检测项目单价报价,以实际检测数量进行结算。

2.5、完成对全院所有院区招标项目清单内设备的检测校准。若结算总金额超过控制价,仍以控制价结算,超出部分不再收费,且不得漏检、拒检。

2.6、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三、具体检测清单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1

监护仪

2

心脏除颤器

3

血液透析机

4

洁净工作台

5

干燥箱

6

恒温箱(水浴箱、培养箱、金属浴)

7

医用冰箱

8

超低温冰箱

9

酶标仪

10

洗板机

11

血细胞分析仪

12

血凝分析仪

13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4

电解质分析仪

15

尿液分析仪

16

电子体温计

17

离心机

18

生物显微镜

19

高压蒸汽灭菌器

20

移液器

21

电子血压计

22

冰箱温度计

23

温湿度记录仪(冷链温湿度记录仪)

24

温湿度表

25

聚合酶链反应分析仪(PCR)

26

全自动发光免疫分析仪

27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28

骨密度仪

29

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

30

体重秤

31

电子称

32

天平

33

血气分析仪

34

呼吸机

35

麻醉机

36

婴儿培养箱

37

辐射保暖台

38

注射泵

39

输液泵

40

高频电刀

41

浮标式氧气吸入器

42

胎儿母亲监护仪

43

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

44

核酸提取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