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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汴京路与东五路交叉口沉陷点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浏览量:1769  发布时间:2017/7/18 11:27:00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汴京路与东五路交叉口沉陷点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汴京路与东五路交叉口沉陷点改造工程以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汴京路与东五路交叉口沉陷点改造工程

2、项目编号:zdpa-20170713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总投资:约16万元

5、建设地点:开封市顺河回族区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

7、计划工期:30日历天           

8、标段划分: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汴京路与东五路交叉口沉陷点改造工程

二、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谈判响应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谈判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具备有效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时间:2017年7 月 18  日至2017年 7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5015 室 11 号窗口(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报名费1000元。

3.2谈判响应人报名时需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③无行贿查询所需资料。

3.3谈判响应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3.4谈判响应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谈判响应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谈判响应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副本即可)、查询申请、授权委托代理公司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谈判响应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谈判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谈判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谈判响应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 月 25 上午10:00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1-23232608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计先生 

 电 话:1346064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