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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公安局暖通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2114  发布时间:2017/6/5 16:57:00

一、招标条件  

   西峡县公安局暖通设备项目,招标人为西峡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润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峡县公安局暖通设备项目  

  2.2、项目编号:XXZ17111193  

  2.3、项目预算金额:83.9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段:暖通设备,预算83.9万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2.7、供货时间:各标段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  

  3.2、具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3、生产商需提供中央空调制造许可证,经销商需提供中央空调生产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4、投标品牌的空调生产厂商在南阳地区内设有厂家办事处或维修网点;    

  3.5、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需在报名期间内有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4.1、报名时须由本单位正式员工携带以下资料:  

  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各标段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近三年(2013、2014、2015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报名资料简装成册接受初步资格审查(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留存,加盖单位公章注与原件一致,不接受扫描件及传真件)。  

  4.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到2017年6月9日,每天上午8:30到11:30,下午14:30到17:00时(节假日除外),  

  5.2、投标报名地点:河南省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峡县城信用联社院内前楼三楼)采购报名室报名。  

  5.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6月30日上午10时0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西峡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峡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7-69662346转388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润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637736780  

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章先生  

电 话: 0377-60207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