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河南省豫南监狱执法记录仪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Y-QS-2023319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7万元,最高限价2.7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询价,符合采购需求的情况下,采购最低价产品
5、采购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执法记录仪 | 台 | 20 | 要求见附件 |
二、报价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同等证明材料;
2、需依照附件中所列物品,分项提供报价,总报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
3、报价单位须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免费提供更换、安装、调试服务,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采购清单外相关设备及辅材由报价单位提供;
4、投标人应保证提供产品为安全合格产品(提供合格证明或承诺书)。
三、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
(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供货。
(2)供货地点:豫南监狱
(3)付款条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售后服务要求
(1)保修期内,所有设备维修服务均为上门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均不再收取;
(2)提供 7×24 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24 小时内作出实质性响应,对重大问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48 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并保证系统停运不超过 48 小时;
(3)提供 3 年质保期,质保期内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及上门服务,对本系统使用的所有软件提供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4)对供应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运行、使用、维护、故障排除和修理、数据处理系统、软件使用等方面提供培训,提供相应培训资料,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5)根据风险评估的内容,制定设备使用过程中网络的安全性,并将安全策略部署和实施,根据测试策略对安全策略进行测试和分析,发生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后,设备提供商按照预案,处理相关的应急响应工作。
四、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询价相关信息:
1、询价时间地点:2023年12月7日上午10时,河南省豫南监狱办公楼。
2、询价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并密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3)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报价单。
六、联系方式:0396-2201162 倪先生
河南省豫南监狱狱政设施管理科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技术要求
1. 执法记录仪外形尺寸(背夹、外接设备除外)应≤85mm×54mm×32mm(长×宽×高);执法记录仪质量(外接设备除外)应 ≤170g。
2. 法记录仪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 4208-2008中IP68要求。
3. 执法记录仪接口应符合GA/T 947.4-2015中5.1的要求;驱动程序应符合GA/T 947.4-2015中5.4的要求。
4. 执法记录仪应支持存储日志、图片、视音频信息。
5. 执法记录仪应支持以时间等方式浏览和回放本机存储的视音频、音频、照片等信息的功能。
6. 执法记录仪应能在录制的视频和所拍照片中自动叠加信息,信息包括:产品序号、时间等。
7. 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声音和/或振动方式操作提示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开/关机提示、摄录启动/停止提示及录音启动/停止提示。执法记录仪应能显示电池电量、充电状态、系统时间和存储余量等信息;开机、录音、摄录状态应具有明显的光指示。
8. 执法记录仪应具有电池欠压、存储溢出报警功能,外接摄像头的执法记录仪应有视频丢失报警功能。电池欠压报警后电池剩余容量应能保证执法记录仪正常摄录不少于5min,但不超过30min。
9. 执法记录仪应对存储的数据加以保护,存储的数据不应被本机或未经授权的设备删除和覆盖。编码视频流应有防篡改、防非法复制等认证措施(如:水印叠加),以保证原始数据的完整性。执法记录仪在出现异常问题时应能重启,重启后已保存的数据不应丢失或损坏。
10. 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夜视功能,在开启夜视功能后,有效拍摄距离应满足说明书的要求,且不低于3m,有效拍摄距离处应能看清人物面部特征,具有红外补光功能的设备,红外补光范围在3m处应覆盖摄录画面70%以上面积。
11. 执法记录仪应能上传数据信息。上传信息至少应包含:所记录的视音频、音频、照片、日志、执法记录仪的内部时间和存储器容量信息。
12. 执法记录仪应具有彩色显示屏,显示屏对角线尺寸≥2.0英寸。
13. 显示屏亮度:设备应能在回放模式显示全场白测试信号,显示全场白测试信号时的最大亮度应≥600cd/㎡。
14. 执法记录仪应能在回放模式分别显示全场白和全场黑测试信号。全场白和全场黑测试信号亮度值的比应﹥400︰1。
15. 视频分辨率支持2304×1296时视场角≥120°。(以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为准)
16. 执法记录仪的视频的生产厂声明的2304×1296条件下几何失真应≤7%。(以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为准)
17. 视频图像为彩色图像,支持2304×1296、1920×1080 、1440×1080、1280×720、848×480视频分辨率;视频分辨率为2304×1296时,分辨力应≥1000线。(以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为准)
18. 照片分辨率支持6144×3456、5366×3000时应≥1300线;分辨率支持3456×1944、3008×1688时应≥1100线。(以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为准)
19. 存储格式:执法记录仪的照片、音频、视音频文件应采用便于传输、压缩、编译、转换的格式。视音频文件应易于压缩转换为流媒体文件。照片应以JPEG格式保存。
20. 执法记录仪应采用内置不可更换电池设计,电池工作时间应满足连续摄录时间≥10h。(以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为准)
21. 电池充电时间应小于或等于8h。
22. 开机时间:执法记录仪从按下开机键到进入取景预览模式所用时间≤6s。
23. 低温试验:温度(-30±3)℃,持续时间:≥7h,试验期间设备处于工作状态,试验过程中不应发生状态改变,试验后设备应能正常工作。
24. 自由跌落:裸机跌落高度2000mm,≥30次,任意6个面各跌落5次,试验期间执法记录仪处于工作状态。
25. 绝缘电阻:具有充电器接口的执法记录仪,其充电器或电源适配器的电极或与电源电极相连的其他导电电路与易触及部件间的绝缘电阻≥700MΩ(以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为准)
26. 泄漏电流:具有充电接口的执法记录仪泄露电流应≤0.02mA。(以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为准)
27. 设备应支持一键切换视频分辨率,可在1296P、1080P、720P、480P之间进行循环切换。
28. 设备应支持连拍功能,连拍张数可进行2/3/5/10/15/20设置。(以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为准)
29. 接口检验:设备USB接口实际读速率不应低于120Mbps。(以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为准)
30. 延录功能:设备视频分辨率为1296P/1080P/720P/480P条件下,设备应具备延录功能,延录时间可设置为5s/1min/10min。
31. 设备应具有视频快进/快退播放功能,设置快进/快退播放倍数为X2/X4/X8/X16/X32/X128。(以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为准)
32. 执法记录仪标配存储容量≥64G,最大应支持128GTF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