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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陈吴乡金山路道路两侧绿化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浏览量:3347  发布时间:2023/8/9 18:21:00

河南鼎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陈吴乡人民政府委托,就洛宁县陈吴乡金山路道路两侧绿化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陈吴乡金山路道路两侧绿化项目

2、项目编号:HNDZ-2023-028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控制金额:489183.94元

最高限价:489183.94元

5、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本次项目主要内容为洛宁县陈吴乡金山路道路两侧绿化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栽植乔木等。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建设地点:洛宁县陈吴乡;

(4)采购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7)文明工地目标:县级文明工地;

(8)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10)工期:15日历天;

(11)养护期:一年;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同上;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2)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

(3)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4)不接受进口产品。

(5)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类似施工经验,提供合同一份;

(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按照规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鼎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中和花园3号楼3单元2502室)

3、方式:现场免费获取,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4、售价:3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中和花园3号楼3单元25楼开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8月2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中和花园3号楼3单元25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宁县陈吴乡人民政府   

地址:洛宁县陈吴乡

联系人:任先生

电  话:18567655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鼎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39号中和花园3幢3-2502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558808

3、项目联系人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65558808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