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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大道(兴业大道-中原大道)给水管线工程(二次)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浏览量:2702  发布时间:2023/7/18 12:38:00

清河大道(兴业大道-中原大道)给水管线工程二次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NZB202307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大道(兴业大道-中原大道)给水管线工程(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清河大道(兴业大道-中原大道)给水管线工程(二次)

2.2建设地点:驻马店市境内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60日历天;    监理标段:本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招标答疑纪要等包含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图纸及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施工阶段与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核定承揽范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1.4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劳动合同;

3.3 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近三年,受到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惩处或不良行为记录依法限制项目招标投标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4 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3.5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3年 7 月 19 日至2023年 7 月 25 日,每天上午08:00 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4.2地点:驻马店市洪河大道与乐山路交叉口置地百佳广场B座12层。

注: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并提供“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料的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7.公告发布网站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驻马店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396-3807135

招标代理:河南中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洪河大道与乐山路交叉口置地百佳广场12层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0396-3668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