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结果公示> 正文

北区汛期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修复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量:4438  发布时间:2023/4/27 16:51: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TZB-2023-21 

2、项目名称:北区汛期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修复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4日

  5、评审日期:2023年4月27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单位

 

 

 

 

 

1

北区汛期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修复项目主要工程包括对孟津区中原路和河阳路既有的破损路面修补、深陷道路挖除及修复。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海洋建设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建筑总部大厦P151号

544400.00

名称

质量目标

合同履行期限




北区汛期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修复项目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工期)20日历天




采购范围

项目经理及编号

企业资质




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王鹏鲲、豫24121228635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郭建伟(组长),张延生,耿剑波(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按《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工程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6532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磋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洛阳市孟津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洛阳市孟津区小浪底大道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960618

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市建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新区王城大道与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号楼1单元1919室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379-65157779/80897099

邮 箱:jiantou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