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西苑九将体育综合体乐园、运动探险等体娱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招标编号):DH2023-007
2.项目名称:西苑九将体育综合体乐园、运动探险等体娱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自筹资金,565万元。
5.最高限价:565万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6.采购需求:
6.1项目概况:西苑九将体育综合体项目位于涧西区祁连路与太行路交叉口东北角。本项目拟对乐园、运动探险等体娱设备进行采购。
6.2招标范围:西苑九将体育综合体乐园、运动探险等体娱设备采购、运输(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配件供应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深化设计配合完成验收所需要的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6.3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6.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法律、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7.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并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2室);
3.方式:
3.1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携带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3.2网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复印件发送至电子邮箱donghong210@163.com即可,发送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进行信息填报,并将文件邮寄至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4.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3楼231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3楼2315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6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西苑九将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乐山路7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9-6482368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2室
联 系 人:徐女士、付女士
联系方式:0379-61109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付女士
电 话:0379-61109128
4.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洛阳西苑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电 话:0379-64823696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