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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宸枫二期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浏览量:10414  发布时间:2022/12/19 15:40:00

                                永城市宸枫二期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HLTC-ZB-2022-039)

公示结束时间:2022 年 12 月 22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永城市宸枫二期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 EPC 总承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3710.100000 万元,

质量:合格,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湖南沪变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8491.698200 万元,质量:

合格,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冯占涛一级注册建造

师证:新 1422015201518316

;

中标候选人(湖南沪变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文萍一级注册建造师证:

湘 1432016201669505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

中标候选人(湖南沪变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见评标报告;

中标候选人(湖南沪变电力技术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见评标报告;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

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

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

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华隆天

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 62 号伟业都市远景 27 层 F 户),联系电话:

029-83232331。

三、其他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城市宸枫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相关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市宸枫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商丘市永城市

联 系 人:席工

电 话:1777891108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隆天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 62 号 27 层 F

联 系 人: 郭工、王工

电 话: 029-83232331

电子邮件: hltc2103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