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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宝粮粮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桥粮库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浏览量:2177  发布时间:2017/6/5 17:13:00

河南宝粮粮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桥粮库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宝粮粮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桥粮库工程已由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宝发改(2017)090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南宝粮粮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宝粮粮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桥粮库施工监理  

2.2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止;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的企业,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不少于一个单项合建筑面积在两万平方米(含以上)的类似工程监理;  

3.3拟派项目总监业绩: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不少于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两万平方米(含以上)的类似工程监理;  

3.4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证明;(开具日期为本公告发出之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5 日至2017年 6 月 9 日在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相关业绩、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拟派的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文件,如为授权代表购买招标文件,还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并自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4.2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郑州市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中科金座8楼807室。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宝粮粮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宝丰县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  

    联 系 人:喻先生  

    电    话:0371-5336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