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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设备及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量:4795  发布时间:2022/9/15 19:01:00

一、项目编号

采购编号:DH2022-125

二、项目名称: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设备及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洛阳腾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洛阳市高新区生命科技园10层

成交金额:502300元

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河南鸿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30号凯瑞君临商务05座1712-1715号

成交金额:351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一标段: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设备采购及安装

名称:核心交换机;

品牌(如有):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S5210

数量:1台

单价:4800元

二标段: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设备采购及安装

名称:交换机

品牌(如有):新华三集团

规格型号:H3C LS-5120V328P-LT

数量:1台

单价:2200元

五、磋商小组名单:李洪波(组长),鲁志娟,胡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标准计取,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一标段6000元,二标段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9月4日

2、评标日期及地点:2022年9月15日15点30分在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3楼2315室。

3、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4、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5、公告媒体:《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洛阳市老城区黄梅路49号

联 系 人:胡女士、马女士

联系方式:0379-643530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联 系 人:徐女士、付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付女士

电      话:0379-6333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