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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浏览量:1606  发布时间:2017/7/17 17:48:00

范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范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就范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范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本期建设范围在范县建成区范围内开展系统建设,总面积约11平方公里。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采购预算:约 798.7 万元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

二标段:场地装修;

三标段: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监理。

6、招标内容

一标段:数据建设、软硬件系统、指挥大厅办公用设备、网络和安全设备、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基础软件平台、应用软件开发实施和培训,应用系统维护、硬件环境及场地维护、普查数据维护、网络链路租赁等建设方案的全部建设内容。

二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标段: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7、计划工期:一标段: 45 日历天(含安装、调试、验收完毕),二标段:

 45 日历天;三标段: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阶段监理。

8、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省住建厅达标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一方必须是项目所在地的基础通讯运营商。

2、独立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另一方须具备一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度近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费证明);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省级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9)投标时须提供主要设备:备份一体机、网络安全产品、机房动环监控系统、UPS不间断电源、会议音响、坐席电脑等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10)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具有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系统集成业绩至少一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备查);

(1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类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为同一企业,同时提供2017年度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12)2015、2016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物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13)需出具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开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备查);

(6)2015、2016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物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7)投标人需出具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开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三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监理范围含有电子机房工程监理;

(4)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建工程;

   (5)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一份,以中标通知书 、合同原件为准。(信息系统工程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

(6)2015、2016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7)企业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8)投标人需出具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开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有效,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除一标段外,二、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2017年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到濮阳市阳光大厦负一楼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一标段: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经理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系统集成业绩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7年度近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费证明,《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主要设备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联合体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出具与项目所在地基础通信运营商签署的针对本项目的合作协议原件。

二标段: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三标段: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无在建承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财务审计报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并留两套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9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一标段  100000 元;二标段 15000元,三标段 2000 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内(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