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委谈话室改造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招标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加本次竞谈。
二、项目综合说明
2.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委谈话室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郑经采谈判(2017YXDL)145号
2.2项目地点: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与航海东路交叉口。
2.3 采购内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委谈话室改造项目施工,主要包括:土建部分、装饰部分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谈判申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报名及谈判时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一)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201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单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4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及谈判时可不提供原件,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网站查询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以合同时间签到为准)。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 参与本次竞谈的申请人,需提供公告发布后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等。
3.3参与本次竞谈的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报名时提供单位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申请人,请按上述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携带相关证明证件、企业简介、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部组成人员基本情况介绍及相关证书等及其他投标人认为必要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除特别说另外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谈判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相关证明、证件、业绩合同等报名时均须出示原件,原件必须与复印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及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7日~2017年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3号中华大厦19层1918房间)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地址: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625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6楼1625室)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 21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2017年7月21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625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3号中华大厦16楼1625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371-660320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韦玉军 周圆芳 沈政 位小坤
联系电话:0371-69092276
电子邮箱:hnyx1917@126.com
2017年7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