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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提升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浏览量:3574  发布时间:2022/7/21 18:20:00


项目概况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提升改造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1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DH2022-102

2、项目名称: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提升改造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685387.29元。

5、采购需求:

5.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提升改造项目,包括1#、2#、3#楼楼梯间、走道、卫生间改造、外立面翻新、更换窗帘等施工内容及会议室、活动中心、卫生间、警示教育厅、1号楼会客室改造、外立面石材清洗翻新等施工内容,各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2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工期:一标段:40日历天;二标段:30日历天。

5.4质量目标:符合国家验收质量备案标准。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一标段: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走道、卫生间、外立面改造工程,预算金额:334709.20元;二标段: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会议室、活动中心、警示教育厅改造工程,预算金额:350678.09元。

注: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在响应时,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响应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项目中标(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须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响应文件中须附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中标(成交)后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上述内容作为资格后审时审查的内容,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2楼2203室)

3.方式:

3.1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3.2网上获取: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donghong210@163.com即可,发送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公司进行信息填报,并将文件邮寄至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8月1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3楼2315室;

五、开启

1.时间: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地点: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南路与丽春路交叉口南50米,芳林大厦23楼231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

注:因防疫要求,供应商代表(仅允许一人)参加开标时须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码),且近14日内未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和未接触过本土疫情发生地区的人员。请供应商充分考虑此因素,合理安排人员。开标前须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已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洛阳市老城区黄梅路49号

联 系 人:王女士、梁先生

联系方式:0379-64353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3室

联 系 人:徐女士、付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付女士

电      话:0379-63333611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