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单位的采购效率、能力及水平,更好的推动我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现真诚欢迎各行各业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与我单位开展合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本公告长期有效;
二、征集范围:凡有意向与郑州市公安局合作的各行各业供应商均可参加,不限制行业及类型;
三、征集基本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征集方式:供应商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69620708@163.com)将以下资料按顺序扫描成册(格式:PDF文件)发送至邮箱;
(1)征集资料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请勿更改表样);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扫描件;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8)供应商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资料:企业简介、资质证书等
注:(1)格式要求:电子文件命名:公司名称+征集资料(1个压缩包);
(2)以下情况将拒绝其报名:①提交的材料未按要求加盖公章;②报名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③未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3)供应商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征集人有权取消其合作资格。
五、征集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申请与我单位后续具体项目无直接关系且没有义务确保各供应商的具体工作数量,所有供应商申请资料恕不退还,请各供应商自行评估风险,并自行承担。
2、本次征集活动结果无需向各供应商做出任何书面或口头解释。
七、联系方式
征集人:郑州市公安局
地址:郑州市二七路110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371-69620745
附件:征集资料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