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度旅游抽样调查统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嘉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M-采-C-202111007
2、 采购项目名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度旅游抽样调查统计服务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15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度旅游抽样调查统计服务采购项目 | 150000 | 150000 |
5、 采购需求:按照国家制度要求和工作的需要,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的四项调查等服务工作。
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报: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获取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愚公路科技大道东南角科灵电器513室。
3.方式:现场获取,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参考附件格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5.费用支付时间:同获取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15:00;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愚公路科技大道东南角科灵电器512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 地 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嘉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20〕46号文件、财库〔2014〕68号文件、财库〔2017〕141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2.变更
本项目如有变更,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嘉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相应栏目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供应商注意随时关注。
3.防控要求:
3.1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时应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做好身份核验(须核对身份证)、扫码(须出具绿色健康码和大数据出行码)、体温检测及登记等防控工作,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引导。如出现下列情况,按以下要求处理:
3.1.1 如有发热、咳嗽等体征异常或有感冒症状者,谢绝参加采购活动。
3.1.2 如来自或到过中低风险地区的,须出示七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并留存复印件;如来自或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须出示三天内核酸检测报告并留存复印件;否则,谢绝参加采购活动。
3.2 所有符合要求的人员参加采购交易活动的,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应注重个人卫生防护,完成交易活动后应尽快离开,在办公区域内不聚集、不攀谈、不逗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5号楼
联 系 人:牛育健
联系方式:0391-663189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嘉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源市愚公路与科技大道交叉口东南角科灵电器513房间
联 系 人:张芳芳
联系方式:0391-6635573、17539135573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牛育健
联系方式:0391-6631890
发 布 人:河南嘉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2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的 (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负责参加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授权代理人在磋商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授权人没有转委托权,我单位对该代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