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废液焚烧炉装置
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废液焚烧炉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ZPZB-170830-Z056
公告日期:2017年7月17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该项目配套的废液焚烧炉装置工程拟新建1台处理25t/h废液并副产中压蒸汽的废液焚烧锅炉及配套辅助设施。年连续稳定运行时间不低于8000小时,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优化,并以投标人优化后方案最终确定废液焚烧锅炉系统平面布置、工艺技术方案、各系统规模能力、设备选型等,并经招标人确认认可。
招标范围:废液焚烧锅炉装置范围内工程设计、采购(含现场设备制作)、施工及试运行、培训和特种设备取证等EPC工程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相关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设计单位独自投标的,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有效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建筑行业甲级、环境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且设计资质证书上注明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2)以联合体名义进行投标的,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有效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建筑行业甲级、环境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且设计资质证书上注明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施工单位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火电设备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
(4)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完成己内酰胺、环己酮项目废液焚烧炉装置设计业绩不少于1项,且已投产己内酰胺、环己酮项目废液焚烧炉10t/h以上业绩不少于1项(不含改造或在建项目)。
(5)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和相应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且具有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少于2项。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专业高级职称资格证,且具有类似项目工程的设计管理经验不少于5项。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应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7)必须具有有效的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等证书。
(8)选用锅炉制造厂家必须有A级锅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9)提供通过年检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联合体各方均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相应能力指具备完成招标项目所需要的技术、资金、设备、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应在协议中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具体工作;明确牵头人;
(5)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均应参加合同的订立,并应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各方均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等不良状况。
(7)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单独具有有效的ISO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17 日至2017年 7 月 26 日,每日上午8:30 至11:30 时,下午14:30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顶山市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邮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证书、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业绩证明(提供合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设计负责人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施工负责人资质证书。
注: 购买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留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 月 30 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平顶山神马大酒店二楼会议室【新华区建设路西段北1号(建设路与迎宾路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 8 月 30 日上午9:30整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顶山神马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西段北1号(建设路与迎宾路交汇处)。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与“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尼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叶县化工产业聚集区
联 系 人: 叶鹏军
电 话:1831760456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湛南路东段(湛南路与诚朴路交叉口东300米路南)
邮 编:467000
联系人:赵安福 王新奎
电 话:0375-3567527(业务三部)
0375-3567526(业务三部)
财 务:0375-3567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