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偃师市民政局委托,就驻偃武警河南总队机动支队采暖锅炉采购及安装(三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驻偃武警河南总队机动支队采暖锅炉采购及安装(三次) 偃公采【2018】105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18】264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主要货物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1
锅炉主机
力威、WNS6-1.25-Q
1
218000
218000
2
节能器
力威、配套
1
23000
23000
3
仪表阀门
河南高山、配套
1
11600
11600
4
燃烧器
意大利百得、G1700ME DN65
1
94000
94000
5
锅炉电控箱
河南仁泰、台式+7寸触摸屏
1
10000
10000
6
烟道
力威、配套
1
5000
5000
7
取样冷却器
力威、Ф219
1
2000
2000
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质保期:4年
四、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4日
五、磋商评审日期及地点:2018年11月6日 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四室
六、磋商小组名单:柴元基(组长)、蔡丽朋、乔军奎(业主代表)
七、成交人名称和地址:河南力威热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武陟县詹店新区昌武路与鸿源路交叉口西北角
八、成交金额:肆拾贰万陆仟元整(¥:426000.00元)
九、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十、公告日:2018年11月8日
十一、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二、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代理服务费¥3000.00元,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参照洛采购[2015]10号文,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十四、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 购 人:偃师市民政局
地 址:洛阳市偃师市商都东路109号
联 系 人:杨帅科
联系电话:18638363721
十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王城大道盛唐至尊10号楼1单元3302
联 系 人:徐耀坡
电 话: 13271536000
邮 箱: 78611565@qq.com
十六、附:驻偃武警河南总队机动支队采暖锅炉采购及安装(三次)磋商文件
中咨宏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