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 正文

栾川县庙子镇磙子坪文化广场舞台及配套设施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量:2125  发布时间:2018/11/6 16:15:00

受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栾川县庙子镇磙子坪文化广场舞台及配套设施项目组织国内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庙子镇磙子坪文化广场舞台及配套设施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2018-10-3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栾川县庙子镇磙子坪文化广场舞台及配套设施项目,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2、本项目预算金额:102.08万元。

三、采购信息:

谈判日期:2018年11月5日15: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栾川县君山路与钼都路交叉口南200米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谈判小组成员:

张海量、王智、赵建锋

五、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河南省帝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011300.00元

建设工期:60日历天

成交供应商地址:林州市原康镇复康路1号

项目经理:苗灵敏

级    别:二级

注册编号:豫241151583060

六、首次发布公告的日期:2018年10月31日,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栾川县庙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栾川县庙子镇

联 系 人:陆瑛瑛 

电    话:0379-66668004  

招标代理: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栾川县君山路与钼都路交叉口南200米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5538533444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6日